热词: 恩平市 政务 通知 公告 政策解读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交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第九十九条规定,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