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交通

新购车辆未办理车辆营运证是否可以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个人或企业,应当根据申请事项分别向相应级别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后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新购车辆未办理车辆营运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微信公众号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官方微博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书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
电子书
版权所有: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4407850057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5446号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