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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社村”合作试点工作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社村”合作试点工作主要是落地落实“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围绕持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通过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优势,以及村集体组织动员优势,探索供销合作社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新路径,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突出县域主导。组建“社村”联合会和县域运营公司,以县域为主导,按合作制原则,搭建合作平台和产业发展平台,把分散的小农户、村集体等各类涉农主体聚合起来,以产业链为纽带,把各项资源要素集成起来,实现组织、资源、服务共建共享。

  二是突出龙头带动。建立“县域龙头企业+乡镇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村供销农场”的经营服务体系,整合注入供销社现有农资农技、冷链服务、农产品产销对接等优势业务资源,导入良种良法良机、数字化等先进生产力,形成规模效益。

  三是突出全产业链发展。聚焦粮食和当地1-2种特色优势农产品,依托“四网一基地一平台”发展“订单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全链条模式,实现规模化服务带动规模化种植,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四是探索可持续的增收机制。省财政安排“社村”合作试点“补改投”资金作为村集体股本金,获取股权收益。在共建发展粮食、特色农产品等产业项目中,带动村集体持续获得资产收益、劳务收益、居间服务收益、产业链增值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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