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回复:
承办单位自收到 12345 热线派送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 建议类事项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次回复。
办理:
(1)紧急事项,指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如水、电、气、道路、 洪涝等抢险),及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事件。须在 1 小时内即时响应,1 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并答复诉求人。
(2)一般事项,指除紧急事项外的其他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对于咨询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诉求人;对于求助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诉求人;对于投诉、建议、举报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诉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