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 恩平市 政务 通知 公告 政策解读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综合政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国家林业局 农业部公告(2017年第14号)相关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经国务院批准,朱鹮等10种(类)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和出售、购买、利用其活体及制品活动的批准机关定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办理朱鹮人工繁育行政许可事项请前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网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相关手续和所需材料。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