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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二)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哪些人使用?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粤医保规〔2026〕9号)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费用。


二、对于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在大病保险待遇上有什么不同?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9号)规定,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两项激励额度可累加。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三、在不同地方都参加过医保,如何查询参保记录?

答: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进入“参保档”,向下滑动至“参保概况”模块,点击“查看详情”,即可查询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当前参保信息及历史参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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