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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待遇里的3个“一次性”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全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参保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采用工伤发生时所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使用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该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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