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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重新就业情况骗取失业保险金,这样的行为请举报!

       问:如果找到工作了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答:不行的。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终止失业保险金发放。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及《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第二十二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包括在省内外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已进行就业登记等;(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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