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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建设工程或农业生产等活动中发现文物或疑似文物应该怎么处理?

  答:立刻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将在接到报告后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在建设工程或农业生产等活动中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个人或单位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得文物得到保护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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