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环境保护

问:如何确定建设项目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

  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未规定的项目,应当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同属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的优先次序为: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型排放标准、通用型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同属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的优先次序为:流域(海域)或者区域型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通用型污染物排放标准。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微信公众号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官方微博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书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
电子书
版权所有: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4407850057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5446号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