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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管理委员会 恩平市东成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恩平市委办公室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 东成镇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恩办发〔2016〕1号)精神,保留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恩平园区管委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保留中共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恩平园区党工委”),为市委派出机构;将恩平园区管委会与恩平园区党工委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恩平园区党工委、恩平园区管委会与中共东成镇委员会、东成镇人民政府实行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制订并组织实施恩平园区、东成镇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三)领导恩平园区、东成镇综合性办事机构、人民武装部和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负责人大和政协的联络工作。

(四)负责编制恩平园区、东成镇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五)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恩平园区、东成镇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

(六)负责恩平园区、东成镇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八)负责恩平园区、东成镇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劳动社会保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实施等工作;负责恩平园区、东成镇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化城乡环境。

(九)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恩平园区、东成镇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所属单位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镇机关各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十一)行使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恩平园区管委会、东成镇人民政府综合设置9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组织工作办公室”“社会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政事务、人大、政协、政策法制调研、法律参考、决策咨询、应急管理、综合统计、文秘、保密、机要、档案、信息、宣传、行政服务、机关后勤等工作。承办上级社工委和园区管委会、镇政府交办的社会建设任务;统筹协调辖区社会工作,抓好社会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检查督促和经验总结;研究解决辖区社会治理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园区、镇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工作统筹、检查督促、考核、考评工作。协助园区党工委、园区管委会、镇委、镇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等工作。综合管理园区党工委、园区管委会、镇委、镇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

(二)招商服务局(加挂“恩平市招商局”牌子)。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产业发展目标,开展招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等工作;建立与投资者的协调联系机制,跟踪落实已签约项目的审核、报批、办证等方面服务、督促签约企业履行合同,并对重大项目建立责任制,落实洽谈、选址和跟踪等相关工作;宣传我市投资环境,搭建招商引资网络,组织各类投资推介会等招商活动,联系中介招商机构和各类招商联络机构,并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制定和组织实施园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的激励和监督机制;负责招商项目上马的各项跟踪落实服务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办理进出口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交流、展销活动工作;宏观管理和指导园区内各类企业,全面及时掌握招商引资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负责统一受理市政府授权和上级有关部门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统一反馈、发件发证工作;负责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审批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定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标准和操作规范;负责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有关工作。

(三)经济促进局。

拟订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工业发展工作;负责经济统计和产业统计分析、物价、旅游、科技、信息化和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商业、流通业、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供应和发展状况的检查分析,协调处理电力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四)规划建设与环保局。

负责城镇规划、城镇建设、房地产业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市容市貌、公用设施、园林、环卫、绿化等城镇管理及相关执法等工作,负责辖区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等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协调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的招投标工作;负责管理城镇建设档案;负责处理土地使用,城镇建设工作中出现的纠纷等工作;协助危桥、危房、山体的检查监管工作;负责“三旧”改造工作;负责做好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按权限做好园区管委会、镇政府土地整理、储备、运营等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环境监察和执法工作;负责环境功能区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环境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环保产业管理;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和考核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农业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处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监督检查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督促、协助隐患单位整改;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依法依规实施安全生产监察和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六)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贯彻执行医疗卫生、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协调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负责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拟订辖区内人口计划生育制度和动态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计划生育活动和婚育培训;负责管理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七)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加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掌握及反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提出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负责农业机械、农业科教技术的推广,提高生产水平;组织实施辖区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基础建设,以及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村合同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负责辖区内林业、水利和“三防”工作;负责镇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及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等工作。

(八)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辖区民政、双拥优抚、老龄、残疾、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劳动就业、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文物)、旅游、体育、教育、广播电视和居委会、个体协会管理等工作。

(九)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牌子)。

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各工作机构和各村(居)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开展排查,并配合园区管委会、镇政府做好农村矛盾的调解和处理工作。掌握辖区内维稳及综治工作进展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检查禁毒工作,研究禁毒对策,提出禁毒工作的决策建议及工作方案;承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相关工作;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负责辖区信访工作;协调与公检法等部门有关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人员编制

恩平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人员编制与东成镇党政机关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共核定行政编制60名。恩平园区党工委、恩平园区管委会与东成镇党政部分领导干部实行交*任职,恩平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设书记、主任各1名(均由市领导兼任,不占编制),副书记2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

东成镇领导班子职数和职务配备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及市委有关乡镇领导班子配备的规定执行。武装部部长由党委委员兼任。

恩平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东成镇内设机构正副股级领导职数19名。

四、其他事项

(一)恩平园区党工委、东成镇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有关综合性办公室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相关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省及市的规定执行。

(二)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派驻恩平园区、东成镇的行政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主要领导任免等重大事项要征求恩平园区党工委、东成镇党委意见,党群工作由恩平园区管委会、东成镇统一管理,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业务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同时接受恩平园区管委会、东成镇的协调。因中心工作或重大临时性任务等工作时,派驻机构应服从恩平园区管委会、东成镇的统一安排。

(三)恩平园区管委会、东成镇下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