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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行动,重点核查: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具备强制性产品3C认证、是否仍销售旧标车,并核对车辆实际参数、外形与产品合格证、认证备案信息是否一致,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采购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检查中,发现2家销售店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依法查扣5台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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