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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会最近接到市民冯先生的投诉,反映其本人于2013年4月在恩平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阳光新城购买了一幢别墅,2015年竣工收楼时,冯先生发现该楼房的一条结构梁捣反了,不符合建筑设计图纸要求,于是拒绝签收该房屋。并要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失,遭对方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因此到消委会投诉,希望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多次同市住建局沟通,会同市住建局及投诉人前往阳光新城与开发商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方进行调解协商,经协商,开发商同意为冯先生按图纸设计修复结构梁,并免除三年(2015~2017)物管费,再送两年物管费(物管费每月约800元),双方一致达成协议,调解成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