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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5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资金(扶持江门市革命老区发展和农户发展生产项目)的通知》(江财农〔2025〕76号)精神,现将恩平市2025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资金(扶持江门市革命老区发展和农户发展生产项目)86.654万元下达给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经济分类科目根据支出的性质与实际用途列编。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按照《江门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江财农〔2024〕60号)等有关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5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资金(扶持江门市革命老区发展和农户发展生产项目)安排表
2.2025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资金(扶持江门市革命老区发展和农户发展生产项目)建设任务表
3.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5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资金(扶持江门市革命老区发展和农户发展生产项目)的通知(江财农〔2025〕76号)
恩平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