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事项的批复》(粤财债〔2023〕7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同意有关调整新增债券资金用途申请事项,具体项目详见下表。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