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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62431/2008-01568 分类:
发布机构: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12-01
名称: 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恩府办〔2008〕203号 发布日期: 20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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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01  浏览次数:-

恩府办〔2008〕203号


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为加快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的建设步伐,推动我市村务公开示范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江门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江村务办〔2008〕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各镇(街道办)2008年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每个镇(街道办)分别抽查3个村委会,其中2个村委会由检查组人员随机确定,1个村委会由镇政府(街道办)确定;凡是去年已被抽检的村委会综合分达95分以上的,今年原则上不作抽检对象。
二、检查内容
按《江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测评表》的内容采取百分制打分的方式进行检查测评(详见附件1)。检查重点为:
(一)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的情况;
(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限、程序是否规范;
(四)村务公开栏是否按上级的要求统一模板样式;
(五)是否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查通报和考评制度,以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六)村级财务管理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一听、二查、三看”的办法进行。
(一)听——听取镇政府(街道办)的汇报。
(二)查——按《江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测评表》的内容查看有关制度和资料。
(三)看——看村务公开栏的建设情况。
四、奖励办法
测评综合分达到95分以上的村评为示范村,每个村奖励300元,示范村牌匾1块;被抽检村的总体平均分达到95分以上的镇(街道办)评为示范镇(街道办),每个镇(街道办)奖励1000元,示范镇(街道办)牌匾1块。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办)要开展自查。各镇(街道办)对照《江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测评表》中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查漏补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市检查组检查时请各镇(街道办)将自查情况总结上报有关检查组。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办)要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应成立检查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工作,并按要求搞好自检自查。
(三)坚持实事求是,重在总结促进。在实施检查工作中,各镇(街道办)务必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四)检查组将检查综合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六、检查时间和检查组人员安排
检查时间为12月10日~11日。市政府将分4个检查小组,检查组成员从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人大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人口计生局)抽调,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检查组的人员名单、职务、联系电话于12月4日前报市民政局(联系电话:7819720)。具体检查时间和检查组成员单位以及车辆安排详见附件2。
请各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检查组的同志请于12月10日上午8时集中市府办会议室。检查组工作用车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

点击下载:/u/cms/www/201412/24100726w7s0.doc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