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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恩平市财政局局长  张儒相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恩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三大经济”发展思路,积极深化财政改革,落实财政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手段,加大稳增长、调结构工作力度,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总体上看,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良好。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由于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调整了各级财政增值税收入的分享比例,其中“营改增”部分增值税收入的划分由原来省与市县50%∶50%的分享比例,调整为中央、省、市县级50%∶25%∶25%,使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减少。因此,江门市财政局按照“数据平移、增长不变”的原则,调整我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100247万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根据江门市财政局调整的收入计划,结合政策性增支的因素,市财政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恩平市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方案调整的报告》,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3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下同)的100.09%,按江门考核口径(下同)同比增长6.10%,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税收收入65817万元,同比负增长6.71%,完成预算的89.21%,其中:工商税收收入56502万元,完成预算的97.70%。耕地占用税收入1992万元,完成预算的23.16%。契税收入732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3%。
 
  (2)非税收入34521万元,同比增长43.69%,完成预算的130.27%。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9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下同)的91.66%,同比负增长1.6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73万元,完成预算的77.29%;
 
  (2)国防支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3.06%;
 
  (3)公共安全支出154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4%;
 
  (4)教育支出588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04%;
 
  (5)科学技术支出2919万元,完成预算的55.58%;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35万元,完成预算的214.5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19万元,完成预算的97.35%;
 
  (8)医疗卫生支出39405万元,完成预算的90.56%;
 
  (9)节能环保支出2695万元,完成预算的65.37%;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27万元,完成预算的144.67%;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7439万元,完成预算的91.55%;
 
  (12)交通运输支出5177万元,完成预算的92.63%;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822万元,完成预算的31.44%;
 
  (14)商品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00万元,完成预算的63.56%;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4万元,完成预算的84.62%;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404万元,完成预算的68.12%;
 
  (17)住房保障支出3847万元,完成预算的63.78%;
 
  (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111万元,完成预算的76.04%;
 
  (19)债务付息支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的200%;
 
  (21)其他支出53万元,完成预算的4.83%。
 
  上述部分支出科目未能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了部分科目支出。其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安排的预备费为2500万元,按照政府批复各部门单位的资金属性调整了支出科目。二是上级补助款未能按序时进度拨付,主要原因:①部分基建项目进展较慢。由于基建工程项目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上级及本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拨付,部分单位的项目仍处于报批或招标等前期环节,项目实际支出少,需结转到下年继续安排资金支付。②上级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有的项目需要分年度实施,造成当年结余资金增大;有的项目需由地方政府或部门制订具体计划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造成资金未能按序时进度支付。
 
  3.总收支结余情况。
 
  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338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70968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11749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62187万元,专项补助收入770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56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393万元,构成财政总收入271306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958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1522万元,其中:原体制上解支出3484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149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49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53万元,构成财政总支出255480万元,总收支相抵结余1582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由于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达不到年初预算的目标,2016年11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调整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方案。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4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下同)的113.44%,本级组织的收入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423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78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79%;划拨土地收入148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095万元,以负收入记调减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预算的100%;其他土地出让收入1487万元,完成预算198.27%。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865万元,完成预算的114.60%。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17.63%。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6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48%。
 
  (5)污水处理费收入7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7%。
 
  (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95万元,完成预算的146.15%。
 
  (7)彩票公益金收入274万元,完成预算的99.6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6年基金预算支出358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下同)的81.14%,主要支出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3%。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6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5.20%。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2865万元,完成预算的114.60%。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460万元,完成预算的55.76%。
 
  (5)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4.34%。
 
  (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12084万元,完成预算的60.47%。
 
  (7)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27万元,完成预算的43.88%。
 
  (8)其他项目支出102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未完成年度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下达的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资金250万元在年末才收到上级下达指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资金189万元分两年实施,项目资金需按实施进度拨付,由于工程未完成,两项资金结转达429万元,造成资金结余较大。二是上级补助和本级安排的彩票公益金未能按序时进度支出,主要是由于用款部门或单位未能及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其中: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结转下年使用资金663万元,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结转下年使用资金158万元。
 
  3.总收支结余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组织收入2245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3286万元、上级追加收入1117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2953万元,基金总收入8986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5837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2953万元,总支出78790万元,收支结余1107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100%。包括:利润收入110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3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1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0858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3203万元,投资收益122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4574万元,其他收入49万元,转移收入58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599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9771万元,其他支出949万元,转移支出331万元。本年收支相抵结余259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4917万元(包含上年滚存结余8232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231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1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15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988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632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41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723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256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初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73420万元,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1152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1894万元。江门市政府下达我市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7460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2670万元,专项债务61936万元)。截至2016年年底,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7282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125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1574万元),债务余额在江门市政府批准的限额内。
 
  1.2016年我市偿还债务本金45938万元,支付利息1936万元。
 
  2.增加置换存量债务45346万元。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结余16984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2016年末增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3万元,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18387万元。
 
  (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2016年,我市采取积极措施,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及省、江门市有关盘活存量资金的规定,收回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9066万元;消化了存量资金27194万元,消化率为53%。
 
  二、2016年财政工作回顾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部门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保障有效的理念,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在新常态中奋发有为,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立足“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着力“促改革、强管理、防风险”,较好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依法抓好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1.抓好组织收入。一是抓好征收管理。完善抓组织收入工作机制,落实市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涉税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推行税源专业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模式,找准征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对“营改增”政策、土地和房地产等政策的分析研究,化解市场和政策对地方带来的冲击,确保财政收入保持平稳。2016年,实现税收65817万元。二是抓好非税收入。坚持联动审核“把关”,组织开展对大项目应缴非税收入的督查督办,严格“先费后证”。同时,对国有土地交易行为进行动态台账管理,确保交易环节税费足额缴交。2016年,全市通过集中审核,在非税征收系统征收的非税收入31254万元。三是抓好镇级收入管理。深入实施《恩平市2014—2016年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及两个园区封闭运行管理方案,落实有关激励政策措施,深化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管理体制改革,做好财力保障,调动各镇(园区)生财、聚财、理财、管财的积极性。全市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242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7.05%。
 
  2.优化支出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监控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民生、保重点。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及时清理各类结余结转资金,科学调度,统筹用于我市重点领域建设,支持经济发展。
 
  (二)坚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社会经济平稳发展。
 
  1.着力扶持“三大经济”发展。一是园区经济。全年本级投入2615万元,加快推进集聚区电子信息、生活配套和机械制造三大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扩园工作,创造良好招商营商环境。着力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二是城市经济。全年拨付6000万元用于公园、道路、园林绿化以及城区水浸黑点整治等19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我市创文创卫工作,保障创卫复审顺利通过,推动城区扩容提质。三是旅游经济。落实900万元,推进那扶及镇海湾出海航道工程建设;投入3702万元推进高铁站场、茶坑至米仓公路、圣六线以及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着力促进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相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降低企业成本。全年为企业减负约19243万元。积极支持小微“双创”工作,全年安排810万元扶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增资扩产、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年我市企业向上级申报补助项目共13个,获得补助资金530万元。
 
  3.着力支持“三农”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拨付资金8369万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综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民生活和生产环境。拨付“三项”补贴资金3535万元,助速农民开展农业生产工作。拨付资金4387万元完成恩城、那吉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作。拨付资金4070万元,加快完成洪滘海堤达标加固工程项目。全面推进全市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工作。支持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工作,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点全覆盖。
 
  (三)坚持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1.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深化“大民政”改革,优先保障底线民生,提升城乡均等化覆盖水平。2016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2.31亿元,比2015年增支1.13亿元,增长10.09%。其中,公共教育投入资金50332万元;公共卫生投入4927万元;公共文化体育投入646万元;公共交通投入1414万元;公共安全投入资金12455万元;生活保障投入11967万元;住房保障投入2371万元;就业保障投入10856万元;医疗保障投入28162万元。
 
  2.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开发工作。拨付“精准扶贫”和村级公共服务均等化资金1015万元,拨付扶贫项目资金620万元。
 
  (四)科学统筹财政资金,重点保障政策性增支。
 
  通过压减非重点项目支出和一般性支出,科学统筹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各项政策性增支。一是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起调资(2016年补发2015年乡镇工作补贴),全年增支1132万元;二是住房维修基金从2016年6月起调资,全年增支2858万元;三是政府雇员工资从2016年7月起调资,全年增支148万元;四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起调资,全年增支1583万元;五是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每年经费增支505万元(2016年补发2015年部分),全年增支1010万元。
 
  (五)坚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激发财政体制机制新活力。
 
  1.深化预算执行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增强财政管理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探索开展我市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和三年滚动预算试点工作,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督管理。2016年,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恩平市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恩平市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
 
  2.全面铺开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市11个镇(街)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集中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最终收款单位,完善了镇级财政资金支出拨付方式,规范镇级财务管理,加强财政支出监督。
 
  3.推进PPP投融资模式改革。成立了恩平市PPP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日常议事小组,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科学规划PPP项目,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2016年,我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和五个镇级(东成、大田、良西、圣堂、牛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纳入上级PPP项目建设范围,目前正开展前期各项工作。
 
  4.深化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监督体系,完善“采、管”分离模式,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提高公开招标采购工作水平,节约财政资金。完善投资评审内部管理机制,理顺评审程序,完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严把审核关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全年共审核工程概、预、结算1541宗,送审金额14.22亿元,审定金额13.30亿元,核减金额0.92亿元,核减率为6.46%。
 
  (六)坚持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制订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意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压减当年结转、历年结转结余资金,并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推进绩效预算。2016年,全市收回90笔专项资金9066万元,安排使用3954万元,使用率达44%,并统筹优先用于民生实事、重大工程、政府重点项目等方面,有效减轻了财政预算安排压力。
 
  2.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开展技改奖补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镇级财务监督等联动检查工作,督查我市预决算公开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全年共联动监督检查12个单位。
 
  3.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抓好事业单位及各镇(街)财政所财务人员会计制度和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软件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开展乡镇财政结算财务管理系统升级推广及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快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开展农村财务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加强财政支农政策宣传落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通过预算约束、资金拨付控制、资金监管、预决算公开“四项措施”,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使“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2016年我市“三公”较去年同比下降1.61%。
 
  5.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在省批准的债务规模限额内,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融资机制,对政府债务进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控,强化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和总量控制,全面防范财政风险。同时,制订我市中长期城市建设及投融资计划,并与财政中长期规划跨年平衡预算结合起来,优化项目建设时序。2016年,我市偿还地方债务本息47874万元,定向承销地方(置换存量债务)债券45346万元。
 
  6.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收缴和资金的增值收益监管,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全年我市公积金归集额22454万元,累计提取17383万元,发放公积金贷款金额20974万元,增值收益557万元。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根据新《预算法》,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公共财政以及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理念,按照积极稳妥,有保有压,集中财力,保重点,先急后缓,量入为出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政府正常运作、社会民生支出、社会大局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经综合分析、研判我市经济形势以及影响我市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编制2017年的预算草案,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
 
  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01125万元,比2016年收入实绩(按江门考核口径,下同)增收3889万元,增长4%。主要收入项目计划如下:
 
  (1)税收收入66791万元,比2016年增长6.50%,同比增收4076万元。
 
  (2)非税收入34334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财政供养人员、自筹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重点民生支出和部门单位专项业务经费等支出共265590万元。具体如下:
 
  (1)基本支出安排135949万元,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94085万元,其中: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18个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工资共6171万元;预留编制新吸收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自然晋升工资5288万元;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9个月)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支出6000万元;财政供养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补助和职业年金补助15088万元。
 
  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77万元。其中:机关单位退休人员补差4800万元;在职人员住房维修基金补贴328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82万元(不含镇级)。
 
  ③商品服务支出3287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的公用经费。结合实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共分三个档次:第一档年人均标准为1.5万元;第二档年人均标准为1.4万元;第三档年人均标准为1.3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129641万元。
 
  ①本级财力安排各单位业务支出及项目配套资金67198万元。②上年结转支出15826万元。③上级追加支出46617万元。
 
  3.总收入和总支出计划。
 
  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4280万元,其中:本级组织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125万元,转移性收入173155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13690万元、财力性补助收入66772万元、专项补助收入466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826万元、调入资金30250万元)。财政总支出27426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590万元,转移性支出8672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3484万元、专项上解支出511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7万元),结余1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是专款专用的收支,按基金收入安排专项支出。政府卖地收入主要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以及其他支出。政府的民生项目支出、重点工程的配套支出、楼堂馆所的修缮支出等大部分在基金预算中安排。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8138万元,其中,本级组织收入1156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078万元,上级追加收入1441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128087万元,其中本级组织收入安排的支出11602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0624万元,上级追加支出144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1万元。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本级组织收入115619万元,各项收入计划具体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9027万元(含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87万元)。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800万元。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00万元。
 
  (4)污水处理费收入972万元。
 
  (5)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0万元。
 
  (6)彩票公益金收入290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11078万元,其中,本级上年结转45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结转10624万元。
 
  上级追加收入144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2017年,基金预算本级组织的收入安排支出116022万元,各项支出计划具体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1134万元,包括:
 
  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88084万元;
 
  ②城市建设支出500万元;
 
  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2万元;
 
  ④土地出让业务支出400万元;
 
  ⑤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108万元。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路灯建设以及城市环卫、园林日常维护管理等方面支出。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安排1287万元,主要安排涉农项目资金和各镇基层公共服务站建设资金等。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市政建设支出2507万元。
 
  (5)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986万元,主要是二期污水处理厂运营支出。
 
  (6)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77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用于各镇敬老院改造工程及骨灰楼堂建设、福利院第三期工程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及日间照料建设、农村幸福院建设、敬老院社会化改革等支出457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节日群体性体育活动经费、体育中心维修等支出120万元。
 
  (7)调出资金16731万元,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上年结转支出10624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款结转支出。
 
  上级追加支出1441万元,主要是收到的2017年上级补助款安排的支出。
 
  3.收支结余情况。
 
  收支相抵结余5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32万元。(1)本年组织收入813万元,其中:市金叶发展公司利润收入680万元,市恒安汽车服务公司利润收入4万元,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上缴收入52万元,市供水有限公司上缴收入48万元,市供销社上缴收入29万元。(2)上年结转收入1119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910万元,(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主要是: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补助61万元,企业副科以上退休干部机关工作补贴52万元,清理国有“僵尸”企业费用95万元,新华书店改制经费58万元,国有资产收益征管经费34万元。(2)调出资金1610万元(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3.收支结余情况。
 
  收支相抵结余2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8887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15837万元,利息收入379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8682万元,转移收入558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68357万元,构成总收入25722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073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83776万元,其他支出1016万元,转移支出355万元。
 
  年末滚存结余66497万元。其中:本年收支负结余1859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结余726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负结余62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0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5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23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45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45万元)。
 
  (五)2017年债务举借偿还计划。
 
  2017年年初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72829万元,当年到期计划偿还本金400万元,计划支付利息、服务费1876.96万元。
 
  四、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2017年,根据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财政收支预期目标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我们将把握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经济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常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的意识,汇聚财政改革创新的正能量,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稳健财政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围绕发展“三大经济”的总目标,抓好稳增长促创新保发展财政政策的落实,确保经济运行平稳,量增质优,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涵养税源。支持园区建设,促进小微双创和产业升级改造。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打造旅游强市。加大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以大项目带动经济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创新运作方式,加快PPP模式的推广运用。
 
  (二)强化民生保障机制。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坚持民生导向、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基本思路,注重补充短板,增进百姓福祉,继续做好新一轮“十件民生实事”实施工作,落实项目资金。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三)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一是深化完善全口径预算,探索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和三年滚动预算试点工作,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健全预算编制征询机制。二是完善项目库建设,实行项目库分级细化管理。入库项目执行绩效目标和评价审核,实行动态化管理。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建立项目绩效目标和审核以及管理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增强财政管理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继续盘活存量资金,统筹资金用于各项重点支出。四是深入开展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切实提高预算透明度。
 
  (四)着力加强监督检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财政联动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市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联动监督检查工作,健全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相结合的全过程财政监督机制,对资金的去向和使用实行有效监控,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按照政府债务限额和实际需要,扎实做好我市政府债务和债券置换相关工作,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及时安排偿债资金,严控债务风险。三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强化有关出国境、培训、会议、差旅以及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等制度、办法的落实,切实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减少行政性经费及各类消耗性支出。四是加强财会财务人员培训。抓好事业单位及各镇(街)财政所财务人员会计制度、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软件以及继续教育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五)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预算收支执行管理,建立财政支出监控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各位代表,在经济下行、全面推开“营改增”结构性减税及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环境下,展望2017年的财税工作,任务艰巨,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要求,明确目标,牢牢把握改革发展方向,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坚持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以改革破解难题,以创新迎接挑战,以落实加速发展,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为交出一份让全市人民点赞的答卷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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